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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家朋友,可使用此功能:
- 店铺类型属于“有赞微商城”、“有赞门店”、“有赞连锁L”中的任意一个
- 使用三方应用进行打单发货(未使用有赞电子面单)
- 三方应用为工具型应用,非自研应用,且应用类型属于“电商管理-打单发货”、“电商管理-电商ERP”、“电商管理-仓储物流”、“全渠-道经营-订单/商品中台”中的任意一个。
- 商家在“应用市场-我的应用”中对三方应用开启了应用授权。
- 三方应用的解密接口已经接入API解密(商家朋友可以跟三方应用的服务商确认是否接入)- 默认仅“高级管理员”和“普通管理员”角色有权限使用此功能。 您的应用是 自用型 无容器
不支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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