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因端午佳节即将来临,为保障系统稳定,原定于6月1日0时起的升级,调整为6月11日0时起。
为解决商家办理特殊类目商品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烦恼、支持商家便捷地销售分销商品,分销业务进行了升级,从6月1号0点起,分销商的角色从销售主体变为推广员,分销商品均走“推广代收”模式。
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商家资质展示 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获得了经营业务相关的行政许可的分销商,在向买家展示资质信息时,可以选择使用自有信息,也可以选择展示供货商资质;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者行政许可的商家,可以使用供货商的资质信息做展示。 分销商的操作如图所示,
图一:自有资质的分销商,在上架商品时,可选择展示自有资质或供货商资质 图二:未通过企业认证或自身无经营资质的分销商,在上架商品时,可使用供货商资质 图三:推广代收在分销商店铺内的展示,在商品详情页内会提示该商品是由“合作方直供”,但不会出现供货商店铺的信息,请大家放心。 第二:结算和对账 新的模式下,分销商只是资金的代收方,意味着分销商需要将买家支付的金额悉数给到供货商,系统会在订单结算时,自动从供货商账户将推广佣金结算给分销商。推广佣金即是原分销业务模式下的供货价和买家实付之间的差价。 当分销商亏本销售时,分销商需要从店铺余额支出一笔费用,补足供货价和买家实付之间的差价,该差价称为分销商推广补差。 分销商对收入账时,统计”分销商推广补差“和"推广佣金"部分的金额即可。
其它说明: 推广代收分销商品已支持的营销工具有: 会员折扣、自定义会员价、扫码优惠、多人拼团、限时折扣、支付有礼、订单返现、优惠券、优惠码、满减送、积分商城、包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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