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有赞规则管理需要,本规则已迁移至有赞规则中心:App开店订购及服务协议,本规则后续更新与变动以规则中心公布的为准,请商家注意。 App开店订购及服务协议
在使用本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有赞商家社区(
www.bbs.youzan.com)进行询问,有赞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第一条 立约背景
1.1为了规范各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商户”或“您”)通过本服务进行的各项行为,明确商户的权利义务,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本环境,保障商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拟定本协议。
第二条 签约主体
2.1本协议由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赞”)与商户签署。
第三条 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您确认,在您申请开通本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之时起或自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发生之时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
3.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有赞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含业务规范,以下同)通知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赞可能会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不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至少提前7天在有赞官网(www.bbs.youzan.com)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届时有赞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单独通知(如站内信)您,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已经送达。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第四条定义
4.1 App开店服务:指基于有赞平台微商城业务的开放及有赞云服务的支持,由有赞提供微商城的交易软件和支持工具,商户通过这些软件和支持工具在其自有应用中集成有赞提供的交易服务以实现帐号打通、资产合并、客服 IM、多渠道支付、营销能力开放等应用特色功能。
4.2有赞云:指商户使用有赞云接口等资源以开发、展示、销售和管理其应用或服务的开放平台系统。
4.3商户: 指订购本服务并通过本服务将其开设的有赞微商城店铺接入其已开发的应用,而向用户提供商品交易等服务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称为“您”。
4.4应用:指由商户开发的并通过有赞微商城开放后台所提供的接口和/或技术材料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应用程序或网站。
4.5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有赞软件或商户所授权应用和授权网站的企业或个人其他组织。
第五条特别提示
5.1 商户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的前提是商户的有赞微商城店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即商户订购的有赞微商城软件仍在有效期内。
5.2 您确认本协议,即视为您有权或已完全获得管理和操作相关应用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接口传递信息,创建/管理店铺、商品、优惠等权限。如因您的前述操作未获授权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权益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您独自承担。
5.3 有赞不参与商户应用的研发、运营等任何活动。因商户的应用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商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商户独立承担责任,与有赞无关;如侵害到有赞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商户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如有赞因商户的应用或服务承担法律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则有赞有权在承担该等责任后向商户进行追偿,以便使自身不受损失。
第六条有赞服务内容
6.1 有赞仅提供中立的App开店技术支持服务,商户应自行负责其应用的创作开放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等,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若商户通过本服务展示其应用或服务,商户同意,有赞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商户的应用或服务进行审查,并在商户的应用/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存在侵犯有赞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中止/终止向商户提供本服务。尽管如此,商户同意,有赞不应因其审核行为而被认定为是应用或服务的共同提供方,且不因该等审核而对商户的应用或服务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2 如存在下列情况,有赞有权立即停止为商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追究商户的法律责任。同时有赞有权通过规则通知等形式进一步补充或说明本条所规定的内容:
(1)商户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恐怖活动危害网络安全洗钱颠覆政府煽动民族仇恨等;
(2)商户违反本协议约定;
(3)有赞收到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或监管组织的相关要求;
(4)有赞收到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投诉某个商户或其应用或服务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存在风险或瑕疵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5)有赞认为商户的行为及所开发的应用或服务可能影响有赞云及有赞微商城的正常运营的;
(6)有赞认为商户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获取存储披露其他商户信息或用户信息可能危及网络或其他商户安全等情形;
(7)有赞认为存在其它可能损害有赞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6.3 有赞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查阅商户的注册交易数据及交易行为,如果有赞发现其中反映可能存在第6.2条规定所列的情形或任何其他问题,有赞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其认为合适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相关信息,停止对该商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第七条本服务使用规范
7.1为保障本服务的有序运营和安全性,商户声明其使用本服务及相关接口技术文档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且商户仅得按本协议自行使用有赞提供的开放权限和接口等,不得为任何第三方申请接口或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服务。
7.2商户保证应具备经营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各项授权证照批准和资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上述资料如有任何变更,商户应立即向有赞书面提交变更后资料。变更资料未经核实前,有赞可完全依赖变更前的资料行事,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果有赞自行发现,或第三方通知发现商户提供的上述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有赞有权终止向商户提供本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
7.3商户理解并同意,为保护有赞云及微商城安全,有赞有权选择商户,并可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商户接入的信息系统实行现场检查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审查、安全水平审查等,并根据审查结果向商户提出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建议。若商户提供的信息系统无法符合保护商户数据安全和用户数据安全的要求,有赞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但基于有赞并非专业机构,该审查并不保证商户的应用服务或行为完全合法合规或完全无风险,也并不代表有赞对商户的任何行为提供担保许可或向第三人承担任何共同责任。
7.4未经有赞书面同意,商户及其员工不得使用有赞及其关联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志企业名称其他标志标识用语等进行任何活动,亦不得对外宣传与有赞存在除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他关联。
7.5商户应负责审核使用其应用的用户的真实身份资质,并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或有赞要求时提供用户的身份信息。
7.6商户在通过本协议项下开放服务展示销售其应用或服务的,商户应自行按照相关法规运营应用或服务,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应用或服务的访问使用等日志记录;
(2)自行对应用或服务中由商户使用应用或服务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留言消息评论名称等)进行审查,保证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等;
(3)自行缴纳税费。如用户要求开具发票,则商户应为用户开具或按照用户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4)按照有赞的要求提供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相关权利证明文件。
7.7商户保证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否则有赞有权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已提供的开放服务功能。
7.8如出现以下情形,有赞有权对商户展示或销售的应用或服务进行下架处理停止向商户提供服务等措施:
(1)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开放服务相关规则;
(2)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或者应用或服务中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间谍软或任何其他可能妨碍干扰有赞云正常运营的内容或侵犯有赞商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从事任何“二清”洗钱暴力反政府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4)商户的网站(含各类接入有赞云的产品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包括敏感信息泄露或者网站存在漏洞被植入木马病毒或其他恶意代码等)可能影响到有赞或用户利益的情况。
7.9若商户决定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或停止提供其自身的应用或服务的,导致其用户不能再使用商户应用或服务的,商户应当向所有用户至少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并退还用户已支付但未使用部分的相应费用,并与用户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商户承担。且商户理解并同意,用户使用商户提供的应用和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和商户自行协商解决,有赞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为了维护商户权益,有赞有权引导用户与商户自行解决纠纷;或由有赞协助用户解决商户纠纷。
7.10有赞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自行判断商户是否为用户提供了优质合理安全的服务。有赞可制定相应的投诉规则,规定具体细则。
7.11 商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有赞及其关联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被任何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商户应对上述所有损失索赔或处罚向有赞及其关联公司进行赔偿。
第八条 数据及隐私
8.1商户同意,有赞微商城中有关商户的应用的运营数据(指商户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商户在提交操作行为中形成的数据及各类交易数据、用户注册信息以及用户使用商户应用所形成的数据)和商户数据(指商户在使用有赞云应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与商户有关的数据,如商户提交的语音数据图像数据商户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于商户,但商户授权有赞对前述信息享有免费使用权。有赞对通过通过本服务而获得的用户已授权数据享有所有权。未经有赞事先书面同意,商户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数据。
8.2商户应自行对使用本服务而获取的各种数据,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但有赞有权根据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提供前述数据。
8.3商户收集使用其他商户数据或代其他商户向有赞提交商户信息或用户信息,应取得其他商户及用户的明确授权。如有赞或认为商户收集使用其他商户数据和用户数据的方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可能损害其他商户体验或利益,有赞有权要求商户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收集使用其他商户数据和用户数据,否则有赞有权停止向商户提供本服务。
8.4商户不得将其他商户信息或用户信息用于不利于其他商户和用户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代替商户或用户与商户自身签署合同,或代替其他商户或用户确认信息。因违反本约定引起的纠纷及后果由商户自行负责解决和承担。因此给有赞或其他商户带来任何损失的,商户应负责予以赔偿。
8.5一旦商户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或有赞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商户应立即删除其从有赞云及各接口中获得的各种数据(包括各种备份),包括但不限于商户数据和用户数据,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8.6商户违反相关保密义务或/及商户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敏感信息泄露的,商户应承担有赞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行政处罚有赞赔偿客户损失等)。
第九条 服务费用及服务期限
9.1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含接口)以收费方式提供,商户应按照有赞的规定支付相关的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期限以订购页面公示的内容为准。
9.2有赞可能根据业务调整修改和变更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有赞将在微商城相应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商户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9.3 商户明确理解和同意,有赞不保证本协议项下的接口或技术文档一定能满足商户的需要,有赞亦不保证向商户提供本协议项下之外的开发及定制服务以满足商户的前述需要,如经有赞确认在现阶段的条件范围内双方无法完成相应接口或服务对接的,在商户应用商城正式接入有赞微商城之前,商户可向有赞申请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
9.4有赞认为以其现阶段的情况无法满足商户需求或不适合为商户提供本服务的,在商户应用商城正式接入有赞微商城之前有赞有权拒绝向其提供本协议下服务,届时商户可向有赞申请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
9.5商户确认,一旦商户应用商城接入有赞微商城或商户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服务的,有赞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款要求。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商户明确理解并同意有赞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的行为进行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相关规则予以处理或中止终止向商户提供服务(包括中止或终止本服务项下接口的调用,以下同),且无须事先征得商户的同意或提前通知商户。有赞根据相关规则对商户进行处理后,并不免除商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0.2如因商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有赞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商户应对有赞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 免责事由
11.1对于开发运营支持和维护商户应用,商户同意独立承担所有的风险和后果。有赞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于发布在本服务上的任何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不准确是由用户所造成的,还是由于应用所使用的或与应用相连接的任何设备或程序所造成的。
11.2本服务仅作为商户和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应用的交易进行协商,以获取或使用各类应用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有赞成为用户通过本服务与商户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有赞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商户和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应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
11.3商户明确理解和同意,有赞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服务。有赞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有赞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有赞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有赞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1.3.1因商户自身原因未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11.3.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11.3.3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有赞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11.3.4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停机维护。
11.3.5在任何情况下,有赞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商户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有赞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1.4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商户同意有赞可能会在非正常情况下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删除商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商户,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1.5有赞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但有赞应提前5天以网站公告或其他方式提前通知商户。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一定时间内的中断或暂停,有赞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11.6如发生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服务中断及开发者损失的,有赞不承担责任:
11.6.1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
11.6.2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的;
11.6.3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的;
11.6.4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的;
11.6.5因政府管制而造成暂时性关闭的;
11.6.6其它非因有赞的过错而引起的。
第十二条服务暂停或终止
12.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2.1.1通知解除:有赞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2.1.2单方解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有赞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可按有关规则对商户进行处罚:
(1)商户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
(2)商户违反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
12.2如商户书面通知有赞不接受经有赞修改的新的服务协议的,有赞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本协议下服务。
12.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的,有赞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商户提供本协议下服务。
12.4在商户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时,有赞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该商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如该商户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并登录的,有赞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下服务。
12.5在合作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授权程序无法继续运营的,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6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2.6.1服务终止后,有赞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原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户或用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服务而对商户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2.6.2不论有赞与商户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有赞仍有权:
(1)保留或删除商户账号中的任何信息;
(2)拒绝将商户账号中的任何信息返还给商户;
(3)保存或删除商户的全部相关数据,包括服务终止前商户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4)对于商户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户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如有赞先行代为承担责任或支付赔偿费用的,有赞有追索权;
(5)要求商户立即删除其通过本服务获得的全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数据、运营数据;且有赞有权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不经通知径行做出删除相关数据的处理措施。
12.7有赞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有赞的关联公司,而无须事先征得商户的同意,届时有赞将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向商户发出转让通知。
第十三条 协议内容修改
13.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有赞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本相关规则。上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有赞可能会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不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至少提前7天在有赞官网(www.bbs.youzan.com)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届时有赞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单独通知(如站内信)您,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已经送达。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14.1有赞对于商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4.2商户对于有赞的通知应当通过有赞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解释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15.1有赞对本协议条款拥有解释权及修订权。
15.2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5.3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国杭州市西湖区。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与有赞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协议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