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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赞APP大师上架服务委托代理协议

有赞法务团队 2017-01-04 5149 浏览 0 评论 | 只看楼主 [打印]
依照有赞规则管理需要,本规则已迁移至有赞规则中心:有赞App大师上架服务委托代理协议本规则后续更新与变动以规则中心公布的为准,请商家注意。
鉴于:
1、您是有赞APP大师的用户,现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为办理APP上架事宜;
2、叮当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备有关从业资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您委托、按照您需求提供APP上架代理服务。
3、有赞是有赞微商城的权利所有者。
现您与叮当、有赞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您委托叮当代理您就已制作完毕的APP上架事宜(以下简称“代上架服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您通过使用APP大师制作生成相关APP后,将该APP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及APP平台管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提交给叮当进行相关APP平台首次上架及更新上架事宜办理;叮当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支撑,并按照您要求完成本APP在相关平台的首次上架或更新上架办理。
1.2本协议所指的APP平台包括苹果App Store和安卓应用市场,安卓应用市场仅指小米应用市场、应用汇、安智市场、百度四个安卓应用市场,非上述应用市场不在本协议服务范围内。
1.3苹果App Store上架:通过叮当的App Store开发者账号为您APP申请上架。上架后如您自行注册开发者账号准备自行维护相关APP,叮当可将已代理上架的APP转让至您账户项下,相关转让事宜需另行协商约定。
1.4安卓应用市场上架:通过叮当在相关安卓应用市场的账号为您APP申请上架。上架后如您自行注册开发者账号准备自行维护相关APP,叮当承诺可将已代理上架的APP进行删除或下架处理、由您账号上架该APP,但您须事先书面通知叮当。
1.5成功上架定义:相关APP在您要求的平台上架,具备向公众公开属性,且该平台用户可通过检索或查看功能找到该APP;叮当承诺相关代理服务持续至相关APP成功上架后终止。
二、协议金额及结算
2.1经三方协商确认,您按上架性质及次数通过其有赞微商城店铺后台订购本服务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三方确认计算方式如下:
首次上架:APPStore 500元/次;
          安卓应用市场300元/次(含且仅含本协议第一款1.2所列四个平台);
更新上架:APPStore 200元/次;
          安卓应用市场100元/次(含且仅含本协议第一款1.2所列四个平台);
如无其他明确约定,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包括叮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费用。
2.2本协议三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代理服务费用为事先支付;您通过“有赞微商城”店铺后台-营销-APP代上架提出申请并完成相关费用支付。
2.3本协议三方各自承担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三、您的权利和义务
3.1您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得APP上架代理服务。
3.2您有权对叮当的代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并知晓APP上架的情况进展,且您可从其APP后台代上架服务页面知晓APP上架的进展。
3.3您有权在上架申请提交至应用市场/AppStore后7个工作日内知晓首次上架结果。
3.4您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以便叮当顺利完成代理上架工作,若因您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虚假信息导致的APP上架审核不通过或超出您要求的上架时间的,叮当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如因您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虚假信息等您因素导致的APP上架审核不通过的,叮当应主动联系您,并指导您修改、增补材料或内容重新申请上架,直至上架成功。如您单方面主动放弃(需提供书面声明)或拒绝配合导致APP上架审核不通过的,则算本次服务已完成,叮当不再就本APP上架提供。如您就本APP要求再次上架的,您应重新支付费用。
3.6相关平台上架审核被驳回的,因叮当未能及时通知您,导致补充或修改后的材料不能按时提交导致的上架审核失败,由叮当承担全部责任,您有权获得全额退款。
3.7相关平台上架审核被驳回的,叮当已及时通知您补充或修改的相关材料,但您未能在按时(5个工作日内)提供或怠于提供,导致补充或修改的材料不能按时提交导致的上架审核失败,由您承担全部责任,您无权要求任何退款。
3.8您应在签署本协议后通过其有赞微商城店铺余额或线下转账的方式向有赞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完成上架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通过有赞微商城店铺后台向有赞申请开具发票。
有赞账户信息:
    户名:杭州起码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
    账号:571907177010106
四、叮当的权利和义务
4.1叮当应在您付款并提交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叮当专职人员为您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的叮当应及时将您资料提交应用市场,并在收到应用市场的审核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您。如审核不通过的叮当应当及时通知您,并提出修改意见,知道您完成材料的修改与补充。
4.3基于安卓应用市场的特殊性,原则上叮当应完成您APP在本协议第一款1.2所列四个平台的上架工作;但如遇平台方问题、不可抗力因素或非叮当过错,导致上述4个平台有一个不能完成上架,也可视为代理服务完成,不构成叮当违约,但叮当须提供相关证明,您不得据此主张叮当违约。
4.4您使用本服务提交上架基本信息和材料,由叮当客服人员对您资料先进行审核,等叮当审核通过后,叮当将您上架基本信息和材料提交应用市场;如应用市场审核不通过的,您可在其APP后台代上架服务页面知晓审核被驳回的状态,并提供重新提交的修改说明,且叮当会在审核驳回后主动联系您,并指导您修改、增补材料或内容重新申请上架,直至上架成功。如您单方面主动放弃或主动拒绝配合导致APP上架审核不通过的,则算本次服务已完成,叮当不再就本APP上架提供。如您就本APP要求再次上架的,您应重新支付费用。
4.5叮当有义务在相关APP在上架过程中及时向您提供进度信息,且应当回答您提出的有关APP上架时间进度的问题。
五、有赞的权利与义务
5.1有赞应在收到您的开票申请后,应向您开具等额的发票。
六、保密
6.1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等。
6.2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所称“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三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您向其关联公司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6.3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同样严格于本合同保密义务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或未经授权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4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等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6.5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在该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披露的,无需承担本合同中的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在信息披露前将需披露的保密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且应尽合理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保密信息获得该部门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6.6在任何情形下,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6.7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不包括:
(1)在一方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和/或其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其他人员的过失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并且该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
(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不承担保密义务并且有权披露。
七、违约责任
7.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的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委托费用的40%),并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于违约金外补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7.2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7.3本协议三方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损失一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7.4本协议三方同意并确认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本协议中对所涉及作品的权属转让、授权相关内容的约定的效力,根据中国法律,上述之约定无法实际履行的除外。
八、不可抗力
8.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三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协议期间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8.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内通知本协议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8.3如发生不可抗力,三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8.4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如叮当提交审核后,应用市场将您信息泄露的)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内容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网络内容安全管制等任何其他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您点击同意本协议内容之日起生效,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终止,期满后三方可友好协商另行续约。
9.2本协议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本协议三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9.3任何一方要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应先向另两方发出书面通知,然后进行协商。
9.4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5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由本协议三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9.6如争议未能以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帖最后由 有赞法务团队 于 2020-3-7 17: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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