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商家:
2018年8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根据《电商法》第十二条和十五条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取得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并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相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因此,政府主管单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我们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我们于2018年11月16日发布了《针对电商法即将实施的解读和答疑》引导商家自查自纠,并在2018年12月6日发布了《有赞关于经营店铺“工商亮照”的公告》再次提示,截止到目前我们发现仍有部分需要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的商家未依法进行公示许可信息,我们也依法进行了管控。
为了保证店铺的正常合规经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控电商经营者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请各位商家及时办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行政许可并及时更新有赞店铺下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自行下架相关商品。2019年6月9日起,对未能自查并及时办理和更新行政许可信息的店铺,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架店铺下行政许可相关类目下的商品。
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电商法常见问题》《企业经营类目资质要求》
有赞安全中心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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