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更新主要是面向已考虑清楚、确实计划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认证店铺商家,提供证照办理的证明材料。让商家更省心。
各位商家:
2018年12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了电商法执行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放低了注册门槛。
鉴于此,有赞微商城于2019年1月7日正式上线“平台店铺经营证明”。详细说明如下:
1. 商家如选择自有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的,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如选择网络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的,可至有赞微商城店铺后台-设置-店铺信息-主体信息页面下载“平台店铺经营证明”,再到个人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
2. 有赞微商城作为SaaS软件产品,给商家提供全场景移动电商解决方案,模式有别于市面上其他电商平台,为解决商家开店注册营业执照的需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赞微商城给商家提供“平台店铺经营证明”类材料,但有赞本质上不属于平台模式。
3. 该证明作为证照办理的证明材料,主要用于个人开店性质的商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以及意愿,主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如,注册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社会团体等)。电商法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作出具体规定。如您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您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4. 下载证明前,请先验证店铺网络地址和二维码是否可正常访问店铺,如无法打开,请联系店铺后台在线客服或电话客服。
5. 如商家完成市场主体登记之后 ,请尽快在有赞店铺后台重新进行主体认证并上传相关证照,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更多答疑:
问:电商法生效以后,我还能以个人身份证来有赞开店吗?
答:当然可以,新开店铺还没有成交记录,超过零星小额标准才属市场主体登记的范围,或您属于《电商法》规定的其他不需进行市场主体的类型,亦不需要进行登记。此外,如您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属需取得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则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电商法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作出具体规定。如您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您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问:新电商法实施后没营业执照店铺会被关闭或下架商品吗?
答:不会。电商法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作出具体规定。如您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您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问:我现在的店铺是用自己身份证开的“个人店铺”,还需要做什么以符合电商法的要求?
答:电子商务法规定以下几类情形不需要主体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可能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差异巨大的实际情况,未对小额零星等5种不需要登记的情形作出统一标准。我们会密切关注国家各部门的立法动向,一旦有细则颁布,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合规时间方面,相信政府一定会充分考虑到大家面临的困难,请大家放心。
如果您已经考虑清楚计划进行主体登记,那么可以通过两个步骤完成主体登记和店铺认证变更:(1)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取得一张营业执照。登记为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请您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因素考虑。(2) 当您取得营业执照后,营业执照中显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当前店铺认证人是同一个人,则可参照有赞个人店铺认证要求,在店铺后台选择店铺认证流程(路径:商家店铺后台->设置->店铺信息->店铺认证->修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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