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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赞电子面单功能订购协议

枭蕾语穸 2018-05-28 4612 浏览 0 评论 | 只看楼主 [打印]


您好!感谢您订购有赞电子面单功能。

一、接受条款

1.1  欢迎您使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以下简称“本功能”)。以下所述条款和条件即构成您与有赞就使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所达成的协议(下称“本协议”)。您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权使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您可以退出有赞电子面单功能的在线申请程序。无论您是否点击确认本协议或是否完成在线申请程序,一旦您使用了有赞电子面单功能,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的条款和条件、有赞电子面单功能的相关规则和通知、有赞官网(www.youzan.com,下同)、有赞商家社区(bbs.youzan.com,下同)上公布的所有商家协议条款和对开通有赞电子面单功能的商家适用的规则、有赞向商家公布或通知的相关规则和提示等。

1.2 有赞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并只需公示于网站或通知予您,而无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或通知时即时生效。在有赞修改本协议后,您继续使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应被视作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除非得到有赞的书面授权,否则任何人将不得修改本协议。

二、 定义
2.1  商家(以下或称为“用户”、“您”):指在有赞平台、产品、系统等注册成功,并在有赞平台上或使用有赞产品开设店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的公司、个人、个体工商户。
2.2  有赞电子面单功能(以下或称“本功能”):指由有赞向商家提供的、在有赞商家版店铺后台可申请开通,并在开通后可直接读取订单收件信息,打印快递面单的功能。
2.3  有赞电子面单功能使用费(以下简称为“使用费”):指商家购买和(或)使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时,需向有赞支付的费用。除非与有赞另有书面约定,使用费必须先行支付,即商家在申请本功能时先行支付使用费,有赞再行开通相关功能。   

三、开通有赞电子面单功能的对象
除非与有赞另有书面约定,开通有赞电子面单功能需同时符合下述条件:
3.1   您必须已经成功注册成为有赞商家版商户并通过认证;
3.2  您同意并已支付使用本功能的使用费;
3.4 满足有赞认为需要具备的其它条件。
您了解并同意,您对上述如有任何的不符,有赞保留拒绝或随时终止您使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的权利。有赞并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上述条件无需通知您而单方进行调整,并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四、有赞电子面单功能的开通、支付、中止和终止
4.1  您可通过店铺后台-营销进行订购有赞电子面单功能,本功能半年版和一年版,半年版订购价¥98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元整),一年版订购价¥158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元整)。
4.2有赞将于您同意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使用费以后,为您开通本功能。
4.3  支付使用费实行在线支付。您在点击同意本协议后,将跳转至支付页面,您点击确认支付后将从您的店铺余额中直接扣除。若您的店铺余额不足时,须先对您的店铺余额进行充值,充值完成后再行支付。  
4.4  您首次开通有赞电子面单功能并订购支付成功后,您可在店铺后台-订单-收入/提现-收支明细中查看支付记录。
4.5您购买本功能后,无论是何原因要求有赞停止本功能并要求退还使用费的,有赞将不予支持。
4.6您同意您购买的本功能可能于下述任一情形下中止和(或)终止,且有赞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a)您购买的本功能使用期到期,且未支付使用费继续使用的;      
(b)您不再符合使用本功能的条件;      
(c)您主动向有赞申请停止使用本功能;
(d)您违反有赞的任何协议或规则,被有赞清退的;      
(e)有赞按本协议其他条款或有赞商家社区公布的规则中止或停止向您提供营销功能的;      
(f)其它有赞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中止或终止,在协议中止或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且非因有赞过错致本协议终止的,有赞均有权不予退还您已支付的使用费。

五、商家的义务:
5.1 您向有赞提交的注册信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任何变更,您应在该信息变更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有赞,并将最新信息一并提交给有赞。由于您未能按时通知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应由您自行承担。     
5.2  您在此声明、保证并同意:  您使用本功能应符合本协议及有赞相关规则、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5.4   您对使用本功能的效果应有合理预估,有赞不对您使用本功能后的日寄单量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5.5   您应自行对您发布的商品、商品名称、信息、服务等以及对通过营销功能进行的营销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5.6   您使用本功能应当符合本协议及其他使用规范的要求,并保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文件,也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任何形式的侵权,保证有赞不会因向其提供本功能而构成违法、违约或者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保证使用本功能不具有任何恶意,如不恶意竞价等。
5.7    如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的,有赞有权拒绝为您开通本功能、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不予退还您已支付的使用费,同时有赞有进一步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5.9  您因同意或履行本协议,或因使用本功能而获得的有关有赞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商业、数据或内部信息、均为有赞的保密信息,应为有赞的专有财产。您在此承诺对有赞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款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或终止而终止。  

六、 诚信经营和第三方投诉处理
6.1   您承诺,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在使用营销功能时,如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同意有赞有权不经通知您即立即单方停止您使用本功能,不予退还您已支付的使用费,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有赞并有权对此在有赞官网、有赞商家社区进行公示:
(a)涉嫌利用本功能实施违法行为的(有赞有权单方对此作出认定);
(b) 被任何第三方投诉,称其有收款不发货或所发货物与约定严重不符等恶意或严重违约行为,或称其有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行为;
(c) 未经有赞书面同意,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本功能或擅自将本功能转让或部分转让他人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其帐号和密码,或擅自将其帐号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他人的);      
(d) 利用本功能或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有赞或有赞其他商家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危害有赞任何产品的正常运行的;      
(e) 违反其他约定或网站规则的。
6.2   如因上述造成有赞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必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您承担,您并在此授权有赞自您账户余额中径行划扣该部分款项。  

七、 有赞的责任限制和免责
7.1   有赞在此明确声明对本功能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7.2   有赞对本功能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7.3   有赞对商家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有赞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7.4   对下列情形,有赞不承担任何责任:
(a)并非由于有赞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本功能未能提供的;      
(b)由于您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您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c)您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有赞的其它协议、合同、约定、及/或规则。      
(d)因不可抗力导致有赞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7.5   无论何种情形,您同意有赞对您使用本功能所致的损害的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民币。  

八、 知识产权
8.1   有赞是有赞商家版所有权利的拥有者。软件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有赞商家版的全部权利,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将由有赞保留。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有赞保留。
8.2   有赞,www.youzan.comwww.koudaitong.com,有赞商家版,有赞买家版及相关的标识和徵记是有赞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8.3   在提及知识产权时,“有赞”同时包括了杭州起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九、 协议的修改和解释
9.1   有赞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情况修改本协议、新增或取消部分或全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等,此种情况下,有赞会通知您,您有必要对最新的协议条款和服务规则等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条款和服务规则为准。如果您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您应不再申请或使用有赞电子面单功能。
9.2    您同意,鉴于互联网相关技术、业务模式等发展迅速:有赞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如有任何变更,有赞将通过有赞商家社区公告,通知您。 经修订的协议及/或规则一经公布,立即自动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9.3   如发生协议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对用户有约束力。  

十、其他
10.1   本协议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0.2   本协议将受中国法律约束,并受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10.3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0.5   有赞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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