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①:
给技术部说一下:
修改一下优惠码失效的逻辑,
正确的逻辑应该是:
支付成功后(以前)才表示已使用失效,而不是(现在)领取时锁定使用者。否则,优惠码失去流通的意义。
使用场景:
①后台通过设置积分商城设置兑换优惠码。
②领取者(张三)自己使用积分领取优惠码。
③张三私下赠予李四。
④李四购物支付时,李四输入数字优惠码,购物成功,优惠码因为支付成功失效。(不是因为领取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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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这样领取者可以自己使用积分领取优惠码,减少人工。如果靠人工,几千几万发放工作量太大了。
建议②:
①优惠码数量不要仅限于5000,不符合互联网电商思维。
②优惠码的名称可以像积分一样自由修改,各个商户对优惠码的定位功能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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