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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供货商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下划线标注的内容以及7.3中提到的《供货商管理规则》)。有赞分销平台保留本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如本协议没有生效,则供货商不能进行入驻分销平台的一系列操作。
第一条、 立约
1.1、 供货商与有赞分销平台签署《有赞分销平台供货商入驻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您已成为有赞分销平台的供货商,有赞分销平台为您开通分销功能、向有赞分销平台商户发展分销商事宜,为明确您的权利义务,保障分销平台各方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条款请仔细阅读。
第二条、 协议生效
2.1、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签订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有赞分销平台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包括同意遵循《供货商管理规则》中约定的内容)。
2.2、 本协议自您的分销保证金冻结成功之时起生效。
第三条、 开通有赞分销功能的条件
3.1、 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方能开通有赞分销功能、发展有赞分销平台的供货商:
3.1.1、 您必须是自有品牌供货商(指持有自有品牌在分销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供货商,自有品牌的商标须为R或TM状态)或授权品牌供货商(指持有他人品牌授权文件在分销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供货商,授权品牌商标须为R或TM状态);
3.1.2、 签署本协议;
3.1.3、 需要缴纳分销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
第四条、 分销保证金
4.1、 保证金的缴存与冻结
4.1.1、 您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缴纳分销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您同意有赞分销平台有权冻结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有赞分销平台有权根据您的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您调整保证金金额,如您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十(10)日内补足保证金的,则有赞分销平台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4.2、 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除保证金的冻结外,有赞分销平台有权按以下规定就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发出指令:
4.2.1、 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有赞微商城、有赞分销平台任何规则、和/或违反其对分销商的承诺致分销商、消费者受损时,您同意有赞分销平台有完全的权力根据自身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对分销商、消费者进行赔付。
4.2.2、 如您违反本协议、或有赞微商城、有赞分销平台任何规则,给有赞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赔付、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或根据有赞分销平台的相关规则规定,应向有赞分销平台支付违约金,有赞分销平台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有赞分销平台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有赞分销平台可继续向您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有赞分销平台有权无限期继续冻结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4.2.3、 保证金解冻:如协议有效期内您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有赞微商城、有赞分销平台任何规则的行为,且至您与有赞分销平台合作终止之日起三(3)个月内,您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有赞分销平台将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解除对保证金的冻结,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3、 有赞分销平台如使用保证金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付,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您。在向您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应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赔付完成后,应向您出具必要的赔付资金往来凭证。
4.4、 您应使保证金总额始终保持不低于第3.1.3条规定的金额,如发生赔付事件导致保证金数额减少,则有赞分销平台有权继续冻结您有赞微商城账户中的余额以补足保证金;如余额不足,则您应在赔付发生后十(10)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期间,有赞分销平台将暂停向您提供一切服务,如逾期仍未能补足,则有赞分销平台有权终止本协议。
4.5、 如保证金不足赔付时,您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故导致有赞分销平台向分销商、消费者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有赞分销平台因上述第4.2.2项列明的原因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则有赞分销平台有权:
4.5.1、 要求您偿付有赞分销平台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4.5.2、 如有赞分销平台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有赞分销平台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有赞分销平台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您追偿的权利。
4.6、 您对分销商、消费者、任何第三方以及有赞分销平台的赔付责任不以保证金的数额为限;除对您保证金的处置外,有赞分销平台不对分销商、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方承担任何赔付义务。
五、软件服务费
5.1、通常情况下,供货商免费使用有赞分销平台,但起码科技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收费软件许可费,如收取的,起码科技将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供货商。供货商于起码科技的收费通知发出后7日仍使用有赞分销平台的,视为供货商同意支付软件服务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起码科技自分销交易货款中直接扣除。
5.2、供货商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起码科技自供货商收取的货款或自与起码科技约定的相关款项中径行扣除软件服务费。
5.3、 本协议项下分销商支付给供货商的货款、供货商支付给起码科技的软件服务费均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计数单位同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
供货商可按系统提供的功能查看分销收入等数据。供货商提取分销收入应遵守起码科技、有赞分销平台的规定。
5.4、 供货商应就其在有赞分销平台获得的全部分销收入依法纳税。
5.5、 供货商同意,所有成交和分销数据以有赞分销平台和有赞微商城系统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
5.6、 供货商同意,涉及第三方服务费时,所有服务费数据以有赞分销平台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
名词定义:
软件服务费:有赞分销平台上的供货商和分销商产生交易时有赞分销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用,该费用只有在交易成功时收取,交易如果发生退款则不收取。
分销价:供货商设置的分销商品成本价。
零售价:分销商出售分销商品时设置的商品销售价。
成交价格:消费者在交易中最终需支付的价格。
软件服务费计算示例:
供货商在分销平台上架分销商品A,分销价为80元,有赞分销平台按分销价收取1%的软件服务费并四舍五入到分,即0.8元(¥80元x1%),算入分销商成本内,即分销商看见的成本价为¥80.8元;
由分销商成功交易分销商品A一件,分销商品A零售价¥105元,成交价格¥100元,分销商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支付¥80.8元货款,则分销商收入为¥19.2元,供货商收入80元不变。
第六条、有赞分销平台保障体系
6.1、 供货商入驻即同意分销平台保障服务,默认需满足买家付款完成后48小时内发货以及发货后7天无理由退换货,否则按照4.2的有关规则执行。
6.2、 预售商品可在商品发布的同时标明预售时间、发货时间等详细信息,在预定时间超过之后,发生推迟发货、不发货、不退款的情况下,分销商应优先 选择和供货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赞分销平台有权介入解决。具体按照4.2的有关规则执行。
6.3、 以上维权不适用于,买卖双方沟通过发货和售后的情况,双方可以以聊天记录证明。
6.4、 维权问题双方应优先选择沟通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有赞分销平台处理。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本协议生效之后,双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对本协议有不尽之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移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合法解除,保证金的退还细则详见4.2的有关约定。供货商收到有赞分销平台保证金退还到帐后,即本协议立即失效,所有涉及三方(供货商、分销商和消费者)维权纠纷问题,有赞分销平台不再提供解释、保障义务,请供货商自行解决。
7.3、请仔细阅读《供货商管理规则》(点击阅读详情),您在同意本协议的同时,默认知晓并同意《供货商管理规则》中约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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