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 发表于 2021-04-01

有关多平台售卖海淘商品的计费规则调整说明

本帖最后由 小六 于 2021-4-22 17:50 编辑

亲爱的商家:
当前消费者通过多平台推广商品进入店铺内再次自行购买海淘商品时,根据消费者实付金额进行佣金计算与结算,但商家在实际经营中,针对海淘商品,消费者支付的进口关税金额属于商家代收后支付给海关的费用。故有赞以实际出发,将进口关税金额从计算基数中进行去除。

当前规则:
海淘商品A售价120元,可用20元的优惠券,商品实付金额100元(含税费11元),运费10元。佣金结算前消费者进行部分退款,退款50元,退款运费5元。
那么该订单计佣基数是多少?运费计佣基数是多少?

自营模式举例:
计费金额100-50=50元
运费计费金额10-5=5元

分佣推广(有赞客)模式举例:
计佣金额100-50=50元

*说明:
1)税费包含商品税费和运费税费;
2)快手、LesPark和酷狗三个平台佣金超限时,计佣金额为55元(商品实付金额-退款金额+运费-退款运费)。

调整后规则:
自营模式:
平台技术服务费 =不含税的商品实付金额 * 商品技术服务费费率 + 运费实付金额 * 运费技术服务费费率。
佣金结算前,如自营订单有退款,则最终平台技术服务费 = 去掉退款后的不含税商品实付金额 * 商品技术服务费费率+ 去掉退款后的运费金额 * 运费技术服务费费率。

分佣推广(有赞客)模式:
有赞技术服务费、平台方技术服务费和主播所得佣金,计算基数调整为:不含税的商品实付金额。佣金结算前,如订单有退款,则计算基数为:去掉退款后的不含税商品实付金额。

举例:
海淘商品A售价120元,可用20元的优惠券,商品实付金额100元(含税费11元),运费10元。佣金结算前,消费者进行部分退款,退款50元,退款运费5元。

自营模式举例:
计费金额:100-50-11=39元;
运费计费金额:10-5=5元;

分佣推广(有赞客)举例:
计佣金额:100-50-11=39元(商品成交价-退款金额-税费)。快手、LesPark和酷狗三个渠道当佣金超限时,计佣金额为44元(商品实付金额-退款金额+运费-退款运费-税费)

*说明:
(1)快手、LesPark和酷狗三个渠道当佣金超限时,计算基数调整为【(商品实付金额-税费+运费)-退款订单中的实付金额-退款订单中的运费】
(2)超限指的是:快手、LesPark和酷狗佣金超限情况平台方技术服务费总额不超过订单实付金额(包含运费)的5%;如超过,则按照订单实付金额(包含运费)的5%进行计算。

备注:文中所说的税费即为进口关税。

调整预计正式上线时间:2021年4月9日零点
请商家及时调整店铺商品设置,以免影响商品售卖。

多平台产品项目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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